当前位置:首页>金融理财好文分享 > 详情

92起,8000多亿!地下钱庄成贪腐洗钱工具,部分银行职员当起了掮客





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最新数据,仅今年4月至今,全国已破获地下钱庄转移赃款案件92起,涉案金额8000多亿元。“从破获的案件看,地下钱庄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交易手段愈发隐蔽,且日益成为贪腐资金的‘洗钱工具’,甚至一些银行人员也当起了‘中介’。”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处长欧阳雄近日向新华社记者独家介绍当前地下钱庄的新动向。

大量赃款在地下钱庄“洗白”,手段隐蔽涉案地区呈蔓延扩散态势

据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介绍,地下钱庄不但涉及金融、证券等经济犯罪,还日益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暴力恐怖活动的“洗钱工具”和“帮凶”。尽管打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涉案地区呈蔓延扩散态势。

据介绍,在刚刚侦破的“上海操纵期货市场高燕案”,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地下钱庄”将近2亿元的非法获利转移出境;此前备受关注的挪用公款8亿元的“中国银行高山案”“周口中储粮案”等也是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赃款。

近年来,地下钱庄资金吞吐量逐渐放大,经营的业务品种也日趋多样,从过去的外汇买卖、汇兑已经扩大到提现、信贷、融资结算等多项业务,几乎成了“地下银行”。与之而来的,却是监管部门对资金账户调查取证变得异常艰难。

欧阳雄介绍,地下钱庄往往通过“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方式,实现非法资金转移。这样的资金交易隐蔽,监管视线很难触及。在对敲方式难以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地下钱庄还会通过大量注册空壳公司、伪造单证、虚构交易,从银行渠道转移资金。

“地下钱庄控制的账户动辄数百个,涉及区域广,通过跨地区转账、网银转账、多次交叉转账,迅速隐蔽转移资金。因此,追踪起每一笔资金的最初来源与最终用途比较困难。”欧阳雄坦言。

何谓对敲?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解释,是指境内的“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境内合伙人便通过微信、QQ等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数额美元、港币等打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表面上看,境内的人民币留在境内,境外的外币也没有进来,但实际上交易已经完成了。

注册身份全是假的,银行“放水”为不法分子提供通道

据公安和外汇管理部门介绍,地下钱庄案件中最为关键的证据就是资金转账记录,但根据异常交易线索追查犯罪主体时,却发现注册身份全是假的。

“地下钱庄控制的公司都是‘空壳’,资料都是假的,如果银行网点稍微做核查,就能发现疑点。但正是因为银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疏漏,才给不法之徒提供了通道。”欧阳雄说。

为了掩盖资金来源的性质、主体,地下钱庄的实际控制者往往会“借用”多人的身份证开户,然后层层划转。当公安民警进入现场调查时,犯罪嫌疑人第一反应就是销毁网银优盾,以干扰有关部门对资金的追查。

欧阳雄表示:“一直以来,监管部门都要求银行对客户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尽职审查,但从实际情况看远没有做到位。近期的案件发现,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甚至利用银行客户资源做起居间介绍的生意。”

束剑平告诉记者,一些地下钱庄成员长期在银行、闹市区招揽生意,一旦发现有人需要办理外汇、承兑等业务就主动推销。6月份刚刚收网、涉案金额达120多亿元的深圳特大地下钱庄案中,某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当时的行长沈某生主动提出替香港籍商人陈达将巨资转移境外,实际上就是利用地下钱庄渠道进行的。大量涉案“客户”证实,他们之所以找到地下钱庄,均是由银行员工或其他熟人朋友介绍的。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室主任曾刚说,银行应“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通过加强内控,认真履行对开户人的审查和追溯;同时,也要提升外部法律上的制约,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监管,从制度上增加犯罪成本。

资金“暗潮涌动”,监管在海量数据中看端倪

大量赃款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流入流出,不仅严重扰乱金融资本市场秩序,还会危及我国金融安全。

与其他犯罪类型相比,地下钱庄违法活动大多没有显性的外在纠纷,只是资金的“暗潮涌动”,但监管人员“火眼金睛”,还是在海量的交易数据中看出端倪。

2014年,外汇局检查人员通过外汇收支数据分析发现,南方沿海某地的39家公司短短数月间以预付货款的名义大量集中对外付汇,且企业成立时间短,付汇资金来源分散,境外收款人也比较集中。以此,检查人员判断,这些“外贸大户”很可能是钱庄控制。经外汇局与公安部门联合调查,2014年9月破获了3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更为惊人的是,“地下钱庄案件往往是发现一起带出一串。”欧阳雄介绍说。2014年底,外汇局与公安机关在长三角一带破获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随后,通过继续追查上下游资金流向,不仅发现了其他地下钱庄线索,还陆续发现查处了多起非法买卖外汇、虚假外商投资和骗取政府出口奖励的案件。据记者了解,该案还在持续侦查中。

据欧阳雄介绍,目前,外汇局已经构建了一套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综合利用外汇局掌握的全部监管信息和数据,涵盖银行、企业、个人等各类涉汇主体,可以监测直接投资、货物贸易等几乎所有的外汇交易及对手业务经办情况。

据统计,从2014年至2015年8月末,在外汇局查处的全部案件中,通过非现场检查发现并查处的案件占比已达36.5%,罚没金额超过三分之二。仅2014年,外汇局就与公安机关合作破获地下钱庄30余起,涉案金额2000多亿元。

揭秘地下钱庄洗钱:银行一开门提光备付金购外汇

文/李恩树、许晓晗 来源:《财经》

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外逃美国,名列红色通缉令百人名单。如今,与他相关的洗钱材料摆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的办公桌上,厚厚一摞。

乔建军潜逃,巨额赃款随之挪移,手法瞒天过海。

记者了解到,乔外逃时,令手下将数千万元赃款分成20多笔汇入两个由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银行账户。同时,该地下钱庄联系香港的生意伙伴,将相应金额的港币、美元汇入乔建军指定境外账户,资金未经任何出境程序,但实已对账,业内称此手法为“对敲”。

当前,中国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复杂,涉案地区呈蔓延态势。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均有此类案件发生,涉及金融证券、外贸出口、房地产、建筑、体育文化等各个行业,涉案金额巨大,许多案件动辄数十亿甚至成百上千亿资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近期人民币兑美元持续走低,面临贬值压力,造成大量资本向外流动的现象。据尹中立估计,过去一年时间内,至少有千亿美金的资本向外流动,对我国的政治、经济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015年4月,公安部会同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旨在封堵赃款转移通道。该专项行动也系中央纪委牵头的“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安部去年开展的“猎狐行动”相辅相成,一个追逃,一个追赃。

乔建军案等红色通缉令案件系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转移赃款的重要渠道、地下钱庄和离岸公司也是打击重点。

专项行动截至8月24日,就地下钱庄、洗钱案件,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71起,捣毁地下钱庄窝点6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0余人,涉案金额4300余亿元。

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八次工作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在京召开,会议要求继续加强洗钱、恐怖融资和各类上游犯罪案件调查,公安部、央行等23个成员单位在会后均有所动作,各机构开始围堵洗钱通道。

公司和账户全部匿名

2015年1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康路梅林写字楼内,正在公司泡功夫茶的李德强被突然闯入的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控制,另外房间内玩游戏、聊天的5名公司员工一同被抓。

至此,经营四个月的“9·16”特大跨境地下钱庄案成功收网,盘踞在深圳、香港两地辐射全国各地的涉嫌非法买卖外汇的网络被打掉,4个涉案窝点被捣毁,李德强等10名犯罪嫌疑人在此次收网行动中被捕。

50岁左右的广东汕头人李德强系该地下钱庄“庄主”,此前一直做进出口贸易生意,后来生意难做,在2014年5月份左右转行经营地下钱庄。所谓地下钱庄,源于中国古语,泛指一种非正规的地下金融组织形态。在现代,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均可以隐蔽地进行地下钱庄操作。

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提供非法金融服务的违法犯罪活动。

李德强做进出口贸易时积累了大量客源,同时汕头生意人以信誉著名,这正是地下钱庄经营者的必备要件。

李德强钱庄一般仅操作买卖外汇业务。他的生意发展速度惊人,仅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三个月的时间里,其公司流水就达到2亿多元人民币。

为了隐蔽,其具体操作手法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四个字:空壳、匿名。

李德强等人首先在市面向中介购买多套空壳公司资料(每套资料含法人、股东、财务的身份证;一个基本账户,两个一般账户;账户网银U盾、开户联系电话SM卡),一般匿名使用空壳公司三个月左右就更换,时隔若干时间后或再次使用或转卖他人。每套公司资料约为1.8万元。

在资金运作上,同空壳公司手法一样,李德强等人先以约8000元的市价购买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匿名操作,一般使用期限也不超过三个月,时隔若干时间后再用或转卖给他人。

同时,境外账户是由李德强先以1万元的价格租用他人身份,然后以2000元的价格委托中介注册境外空壳公司。最后支付交通、误餐费用请空壳公司的持牌人到香港开立离岸账户。

如此,一条转移资金的通道在匿名身份的掩饰下快速打通。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13日期间,李德强等7人涉嫌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经营买卖外汇业务。

李德强等人先是通过若干匿名个人作案账户群和若干贸易公司过渡账户群汇集需要美元客户的人民币资金,然后通过12家公司作案账户群分别向银行购买成美元,最后将所购买的美元转卖给客户,并汇出境外到达客户指定的账户,累计非法买卖约2.12亿美元。

办案人员介绍,转移每笔资金的利益不等,一般为1‰至5‰之间。

为了降低成本和防范风险,地下钱庄的经营者一般会拉亲戚朋友入伙,李德强即是如此操作——以广东汕头李姓宗亲人员为主,相互间分工合作,既联合又相对独立。

该团伙由四个分支共同组成,有团队专门负责申购美元和境外业务,是境内美元来源、境外资金调拨的主要操盘手;有团队负责管理涉案人民币资金;有团队负责发展客户。

“庄主不会操作网银,找了一帮亲戚帮忙,我们抓获的10名犯罪嫌疑人几乎全是庄主的亲戚,有表弟、表弟女友、叔叔等。”办案民警告诉《财经》。

境内外“对敲”资金

办案民警介绍,在李德强案中,如果是大额换汇,地下钱庄多采用“对敲”方式。

这种“对敲”手法,是目前地下钱庄转移资金的主要方式。比如,客户需将资金汇至境外时,则将人民币汇入地下钱庄指定账户后,在境外收取地下钱庄按约定汇率兑付的等值外币;如需将资金汇入境内,反向操作即可。

“此过程中,资金并未实际发生跨境流转,而是通过分别在境内外收付人民币和外币、分别记账的手法,变相实现资金跨境流入流出。这种方法更为隐蔽。”公安部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说。

已被判刑的中国前首富黄光裕,曾为偿还巨额境外赌债,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兑购外币,这一行为让其付出非法经营罪刑罚的代价。

黄光裕常在澳门赌场赌博,这些赌场只收港币。境内赌客若想偿还赌资,必须用人民币购汇,而一旦涉及大额赌资,通过正常渠道购汇十分受限。

按照中国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买卖外汇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特许兑换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机构,或者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未通过前述国家规定的机构或场所在境内收付人民币并相应在境外收付对价外币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自2006年至2008年,黄光裕共动用约10亿元人民币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在香港接收港币。其在澳门连卓钊赌场输钱需要还赌债时,会让朋友联系地下钱庄用人民币换汇。

该地下钱庄运作黄光裕的资金实际上用到了“对敲”手法:

提供账户给需要外币的客户,客户将人民币在境内汇入其指定的账户,其再将人民币转入香港客户指定的账户,香港客户则在香港将外币转入其提供的内地客户指定的账户,其收取一定的汇差作为费用。

最终,法院认定,2007年9月至11月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黄光裕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迈健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账户,经由郑晓微等人控制的地下钱庄,私自兑购并在香港收取了港币8.22亿余元。

“对敲”后,地下钱庄境内外账目若失衡,如何解决?一般而言,他们通过虚假贸易收付款、虚假投资、直接携带现金出入境等方式进行轧差。轧差,意即平账。

此前上海市公安机关破获的罗庆豪地下钱庄案是典型的“对敲”手法。

新加坡人罗庆豪在上海注册一家咨询服务公司,在新加坡注册一家汇款公司,进行地下钱庄活动。

罗每天进行中国、新加坡两地传真账目,两边对账。案发后,办案人员发现,两边给付的钱基本平衡,说明罗庆豪很清楚手中的资金量,有多大的资金就做多大的单。如果达不到平衡的话,就会分单,即和别的地下钱庄一起做。

“在‘对敲’中,资金很少发生跨境流动,如果实在需要跨境转钱,许多钱庄还是采用传统的携带现金出入境方式。”李明照说。

携带现金出境的方式多发生在经济活跃的边境城市,比如深圳。据警方掌握,深圳的一些小钱庄每天都会让一些“马仔”带钱出入境,有些通过过境长途司机夹带,一天运输几十万元不成问题。

烟台、威海等地则称其为“跑船带工”,形式和深圳的“马仔”如出一辙。“马仔”们一般都是地下钱庄经营者的亲戚、朋友、同乡,最大程度上防止“马仔”携款跑路。

除携带现金出入境外,轧差的另一个重要渠道是虚假贸易。

李明照举例说,有的钱庄经营者会在境内成立一个投资公司,境外以注册资本金的名义进钱,进入后就结汇,弄到钱就走,这是以假外资的方式入境;还有一种是假贸易,找一家贸易公司虚报过关品名,海关并不是所有物品都开箱检验,通过虚假报关手续,以货款的名义,进行正常的银行购汇,完成轧差。

李德强地下钱庄案中,“对敲”后的一些平账方式正是借此完成。

“近年来,地下钱庄还逐渐开始通过非居民账户(NRA账户)、离岸公司账户等渠道,协助客户进行跨境汇兑活动。”李明照说。

NRA账户是境外机构在境内开设的账户,等同于外国账户管理,向境外汇款受限。但目前,已经发现有人利用NRA账户进行地下钱庄活动的案例。

2014年12月,浙江金华公安机关破获赵松涛等人涉嫌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4100余亿元,是迄今为止全国公安机关查破的最大一起案件。

2011年开始,赵松涛等人在浙江、广东、宁夏、新疆等地注册了200余家无实际业务经营的外贸公司,在香港注册了100余家公司,并以这些港资公司名义在内地银行开设大量NRA账户。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应将NRA账户视为境外账户进行管理,客户如要将境内账户资金汇入NRA账户,需向金融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

但实际上,当前部分商业银行的业务系统并不能有效识别NRA账户,利用这一漏洞,赵松涛协助客户进行非法跨境资金汇兑。比如,客户需将资金转往境外,赵等人让其将人民币资金汇入指定的内地账户,再转入其控制的NRA账户,然后以虚假贸易为名向银行购汇后,直接汇往客户指定的香港等境外银行账户。

据统计,该团伙共在全国开立作案账户1700余个,涉及全国31个省份1.3万余名客户。

离岸公司账户更为便利。“传统‘对敲’需要境外有人,如今有了离岸公司账户,境外都不需要有人。”李明照说。北京“7·30”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离岸账户不受国家外汇管制限额约束且向境外汇款便利的条件,专门在境外成立离岸公司后在境内开立离岸账户,协助客户进行非法跨境汇款,从中收取8‰左右的手续费。该案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涉案账户交易金额达1400余亿元人民币。

钱庄常关联上游犯罪

正常的跨境转移资金行为,如出国留学、境外购房置业、跨境支付结算等,虽有合法正规程序可循,但由于效率低、耗时长、税点高、额度受限等原因,不少人选择更便捷的地下钱庄转移资金业务,不过同时带来的还有高风险。

深圳宝安区公安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颇为典型。今年八旬有余的香港商人陈达一直在内地经商,因年纪渐大,于是把在深圳经营十年的企业卖掉,准备回港生活。

但其卖产业所得6000余万元款项,如通过正常途径跨境汇入香港,耗时耗力且手续冗长繁琐。2012年初,陈达的十年老友、一家国有银行深圳市宝安区支行原行长沈友国声称可以通过自己掌控的外汇管控指标帮助陈达转移资金,条件是200万元好处费。

陈达将6000余万元分三次汇到沈友国指定的账户上,但最终尚余625万元人民币未到陈达的香港账户。

在迟迟拿不到剩余资金后,陈达感觉被骗,遂到宝安区法院起诉沈友国侵占其资金。2013年,法院立案后发现其中或涉及刑事犯罪,便将案件移交给宝安公安机关办理。

据办案民警、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曹启南介绍,警方认为沈友国存诈骗嫌疑,于是以涉嫌诈骗立案,准备对沈刑拘时,发现沈友国已踪迹全无。在陈达起诉期间,沈友国已经辞职潜逃,至今未归案。

办案人员追赃时发现,沈友国指定的账户为他人的个人账户,将资金转移到5个账户,又迅速将资金向100多个账户分散。公安机关分析认定,这些账户操作者有从事地下钱庄作案嫌疑。

今年6月2日,宝安警方收网该案,抓获30余人,捣毁地下钱庄窝点6个,查获银行卡300余张,涉案金额高达120亿元。

“对于地下钱庄的客户,其实存在各种法律风险。比如,公安查案时冻结了地下钱庄账户,其中包含某个客户的资金,此为涉案资金,有全部没收风险;地下钱庄的潜规则一般是需要客户先付款,假如钱庄收到钱后还未‘对敲’就卷款跑路,由于涉及违法行为,客户资金很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李明照说。

在浙江金华“9·16”地下钱庄案件中,警方收网当天有几家企业刚刚把钱付给地下钱庄,钱庄还未来得及付外币就被警方控制,这些企业不仅损失了这笔钱,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除合法资金利用地下钱庄转移外,尚有大量涉及违法犯罪的赃款把地下钱庄作为转移到境外抑或“洗白”通道。

据李明照介绍,目前我国经济犯罪总体十分活跃,在部分领域呈现激增态势,金融、证券、涉税、商贸、假冒伪劣、涉众等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中,均发现有地下钱庄作为赃款转移通道。

上海警方办理的伊世顿公司涉嫌操纵期货市场案中,犯罪嫌疑人即是通过地下钱庄将非法获利转移出境。

上述深圳宝安地下钱庄案中,尚有案中案涉及上游犯罪。

宝安警方在侦查该案时发现,该地下钱庄中名为郑海林的账户和宝安的另一起合同诈骗案有关联。

经营一家电子元件贸易公司的陈同生曾诈骗不同的事主达2亿多元资金,其中一部分约8000余万元的资金通过郑海林的账户被转移至香港。目前,陈同生已逃至境外,尚处于通缉中。

厦门远华案中,赖昌星利用走私赚取的大量赃款即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其将人民币现金送到地下钱庄,钱庄再按照当时的黑市汇率支付给赖昌星在香港的公司相应美元或者港币,赖借此在香港大量购置地产,进行投资。

据记者了解,有的地下钱庄已经成为暴力恐怖活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转移资金的工具,直接危及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稳定。今年,新疆已破获30余起资助恐怖活动的案件,均和地下钱庄有关联。

尹中立介绍,洗钱犯罪主要集中于沿海地区,其中以深圳、温州等地为“重灾区”。这些地区出于地理位置的原因,通过地下汇兑活动向外转移资本时,有各自对应的境外国家和地区,比如广东对应香港,温州对应欧洲和美国,山东半岛对应日本和韩国。

在公安部此次专项行动中,紧邻香港、澳门的广东公安机关战绩斐然。据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金融犯罪侦查科科长邓俊彬向记者介绍,今年4月1日以来,截至8月19日,广东全省共侦破地下钱庄案16起,其中深圳7起,抓捕犯罪嫌疑人74人;全省涉案金额超过600亿元,缴获现金人民币1900多万元,港币110多万元,美金26万元,冻结账户1418个。

“广东之所以成为破获地下钱庄案最多省份之一,是因为广东距离香港、澳门最近,经济活跃,特别是深圳,出入境贸易频繁,常有十几亿元的现金流动,如果夹杂一些非法渠道转移的资金,金融机构就很难发现。”邓俊彬说。

(文中犯罪嫌疑人、当事人均为化名)

相关阅读
在售信托资管理财产品
热销理财产品 更多>>
信托产品预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