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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踩点不准 渤海信托1.5亿资金遇险


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进入调整期,部分房地产信托也因“踩点不准”而暴露出流动性风险。

《证 券日报》记者近日获悉,渤海信托在2013年年底成立的“安徽大雄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安徽大雄信托计划”)因融资方出现流 动性风险而面临兑付压力,该计划实际募资1.479亿元。该项目第1期应于今年12月24日到期,但是截止到目前,作为该信托计划主要还款来源的安徽大雄 华东商贸城三期项目尚未开盘。

渤海信托在回答《证券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该项目正 在采取重组或项目整体转让方式进行处理,归还信托款项;渤海信托已采取保全及相关法律行动,催促融资人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归还相关款项。为促使融资人 偿还欠款,推动安徽大雄项目的重组进程,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经渤海信托申请,法院已于2015年4月16日、4月20日查封了融资人及其保证人的相关财 产。

1.48亿元信托资金涉险

资 料显示,安徽大雄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1.7亿元,实际共募集资金1.479亿元,2013年12月24日成立首期,募集资金5660万元;2014年1月 13日成立第二期,募集资金5890万元;2014年1月20日成立三期,募集资金3240万元,信托期限2年。信托计划受让安徽大雄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徽大雄”)持有的标的项目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并在信托期限内由安徽大雄分期溢价回购该收益权,用途为:置换安徽大雄前期贷款1.09亿 元;余款用于支付安徽大雄华东农贸食品城项目三期工程款、营销费用及基础设施建设费(含2期未销售部分)、招商费用。

记 者获得的该信托项目在2013年年底的第三方推介材料显示,安徽大雄华东农贸食品城为安徽大雄开发的商住两用地产项目,是安徽省“861”重点惠农工程 (8大重点产业基地之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国家产业转移示范区(南谯开发区)。开发商安徽大雄“运营状况良好”。第一还款来源为安徽大雄华东商贸城二期 未销售留存及三期的销售回款。

不过,信托计划介入后,该项目的推动并不顺利。

《证 券日报》记者获得的该信托计划事务管理报告显示:该信托计划第一期成立后第一个完整季度——2014年第一季度显示的“用款项目情况”为:该项目主体工程 已完工,需后期的装修与周围环境的改善等,该项目前面直通南京市中心的滁宁快速路已可通车,但未正式启用;销售情况为“暂未对外销售”。

但是到了2014年第三季度的管理报告则显示销售情况为,“项目后期工程建设未能如期,对外销售将延期”。

而在今年一季度信托计划事务管理报告的“用款项目运行情况”则出现了一系列风险提示,包括:项目的后期工程迟迟未能动工建设;未能按时支付本季度应付的回购溢价款,至今未付;员工工资出现拖付情况。

事 实上,也正是企业未能在一季度支付应付的“回购溢价款”引起了部分投资者的重视。根据相关约定,安徽大雄应在“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日到期前9个月,(监 管)账户内资金余额应至少达到本金回购款的20%”。今年3月24日为该信托计划第一期资金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日到期前9个月”的时点,监管账户中余 额应为1132万元,但受监管的结余资金仅有58.24万元。同时,信托财产专户未能收到安徽大雄应支付的508.98万元款项。

渤 海信托在回答《证券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2014年以来,国家经济形势及房地产的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该公司房产销售不畅。受经济环境的影响,融 资人后续融资亦没有到位。上述两点导致融资人的资金流动性出现困难,影响项目房产的按期销售。“在经营状况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融资人未能按要求向监管 账号按时足额打入本金回购款。”

计划中的融资现“空窗”

记 者从安徽大雄网站上查阅资料得知,安徽大雄的股东为大雄集团,成立于1997年,是由浙商创办的商贸综合体投资开发运营商。董事长潘美多有中国市场学会副 会长、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职位。安徽大雄开发的“大雄华东商贸城”为“安徽省重点惠农项目”、“滁州市60项重点项目之一”。潘美多在接受媒体采 访时曾表示要“打造国内最大农贸食品城”。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这一项目头顶诸多光环,但在房地产行业调整的过程中也受到不小冲击。安徽大雄华东商贸城有关人士在回答记者询问时称:“公司管理层还在筹划(第三期开盘),具体时间无法确定,主要是遇到了一些资金上的问题,目前来看盘的人不多。”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安徽大雄华东商贸城在渤海信托为其提供融资前便曾有延迟交房的情况,目前,安徽大雄因延迟交房与多位购房人的诉讼仍在进行。

不 过,渤海信托仍对项目进行了融资。迟迟没有明显进展,主要是受大环境影响,原计划的其他融资款没有实现。“2014年以来,国家经济形势及房地产的市场情 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该公司(安徽大雄)房产销售不畅;当地金融机构在经济环境低迷的情况下,为保证自身资金的安全,对该公司(安徽大雄)及担保方湖北 大雄公司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拒贷。”

事实上,该信托计划还面临一些其他将影响项目进展的因素:保证人湖北潜江大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股东发生变更,融资方无齐备的财务人员等。

截止到目前,距安徽大雄信托计划第一期清算还有约8个月,渤海信托也已开始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化解项目风险。

渤 海信托在书面回复《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发现融资人经营状况出现异常后,我司领导高度重视,责令项目经理及风控、法务人员及时跟进,全力采取措 施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目前该项目正在采取重组或项目整体转让方式进行处理,归还信托款项;我司已采取保全及相关法律行动,催促融资人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 快归还相关款项。为促使融资人偿还欠款,推动安徽大雄项目的重组进程,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经我司申请,法院已于2015年4月16日、4月20日查封了融 资人及其保证人的相关财产。对于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给委托人带来担忧我们深感抱歉,我们将尽一切努力,全力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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