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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族信托专题研究报告(五)


  分配方案更灵活

  在家族信托的设立流程中,委托人明确信托目的后,通常由受托人围绕信托目的规划相应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如前文所述,随着超高净值人群财富需求的变化,家族信托设立目的更加丰富;与之匹配,信托公司 设计的分配方案也更加灵活,以实现或独特或融合的信托目的。与生前赠与、身后遗嘱等传统财富分配工具相比,家族信托在分配的灵活度、执行财富所有人意志方面,具备显著优势。通过受益人顺位安排、信托利益分配方式的设计,既可以有效防止家族纷争、保障家族和谐,也可以严格执行委托人意愿,实现灵活分配。

  1.并列分配与顺位分配

  家族信托的受益人设置往往不止一位家庭成员,甚至跨越几代家庭成员,即使都属亲属关系也有远近亲疏。从受益人分配顺序的角度,家族信托的分配方式可以分为并列分配与顺位分配两类。并列分配指所有受益人均有权按信托文件约定方式参与信托利益分配;顺位分配指受益人在接受信托利益分配时存在先后顺序,只有顺位在前的受益人受益权终止后,顺位灾后的受益人才可参与信托利益分配。在实操中,既有单独使用并列分配或顺位分配的情况,也有二者结合的安排。

  在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中,有一类跨越了家族范畴而延伸至公益慈善领域,在顺位安排上既可以“慈善先行”也可以“慈善并行”。慈善信托的出现,使得家族慈善不止停留在资金、财物捐赠层面,信托的灵活性和创造性,让家族慈善的深度拓展成为可能。利用慈善信托完成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在实现高净值人群家族慈善目的的同时,也将使财富有效的流向社会最需要的领域或人群,助力共同富裕。多家信托公司积极促进高净值客户慈善需求的落地,实现“慈善 +信托”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独特优势。

  案例:慈善先行家族信托(中信信托

  “中信信托·孟想非凡家族信托金融投资项目”系国内首单慈善先行家族信托,委托人孟非先生系国内知名主持人,在设立家族信托后,中信信托依照委托人意愿进行受托管理,通过基金会对接云南大学的贫困新生,以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给受捐赠人,连续4年资助100名云南大学贫困新生至本科毕业,届时再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捐赠以及重新确定捐赠对象和捐赠金额;在信托终止时,受托人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把本项目的剩余信托财产分配给家庭成员。该模式为高净值人士参与公益慈善、助力共同富裕提供了更灵活的选择。此前高净值人群参与公益范畴内的基金会捐赠、慈善信托等,必须将财产一次性捐出,且无法对捐赠计划进行调整,而慈善先行信托作为私益范畴内的慈善安排,灵活度更高。委托人可在设定的捐赠周期结束后,根据捐赠的社会效果和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是否通过修改信托利益分配来继续进行慈善捐赠。

  案例:慈善并行家族信托(上海信托)

  在上海信托的一单家族信托实践中,将慈善信托与亲属设置为并列分配。委托人早年离开家乡创业打拼,事业有成后希望反哺家乡教育事业,鼓励乡村贫困地区的学子继续深造,也为在校中小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与此同时,客户也希望通过设立信托,将关心社会、热心慈善的家族精神传承给自己的子女,在富足的物质生活之外,也拥有宝贵的精神财富。结合该委托人的两大需求,上海信托为客户定制了家族信托,受益人名单涵盖客户亲属,另有专属慈善信托也作为受益人之一,每年投资收益的一部分将会按合同约定分配给慈善信托,按照委托人意愿进行永续传承和管理,支持教育事业。通过信托架构的设计,慈善信托的管理权可以在委托人去世后由家族信托受益人继承,该安排实现了委托人传承家风的意愿。

  2.固定金额分配与浮动金额分配

  在具体分配金额方面,既有固定金额也有浮动金额,两种方式各有所长,委托人可根据家庭需要选择。固定金额分配方式操作方便、执行度高,可以避免不要的纷争,但跨越多年的家族信托或面临若干年后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设立时的固定金额可能难以满足实现原本保障家人生活富足的信托目的。与固定金额相比,浮动金额分配可根据实际经济环境变化,灵活调整分配金额,保障信托目的的实现,但需在信托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浮动信托收益的计算方式,避免受益人对受托人调整金额时引发纷争。

  案例:固定金额分配与浮动金额分配相结合(平安信托 )

  在平安信托的操作案例中,委托人分别以长子、次子为受益人,设立C1、C2两个家族信托。两个信托的信托合同分别约定,在符合委托人指定条件的主体(委托人长子/次子的婚生直系血亲后代且年满18周岁)申请后,添加该后代为C1/C2的受益人。同时,两个家族信托在特定条件下,可互为受益人。即:如果C1所有自然人受益人均身故,则C1项下的信托财产余额向C2分配。若C1所有自然人受益人均身故,且届时C2已终止,则C1信托财产余额全部分配给委托人指定的公益机构。C2同理。根据委托人要求,除生活金、医疗金、生育金、紧急备用金等固定分配名目外,信托在固定时间点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的公式计算并向受益人分配特定信托利益。

  3.固定频率分配与附条件分配

  从分配频率上看,目前家族信托既可实现常规的固定期限(明确日期)分配,分配金额可以固定或浮动,例如在信托合同中约定受益人满 18周岁后,每年分配 100万元,分配日期为每年 1月 1日;也有不以时间作为触发分配的条件,而以事件触发的附条件分配,即达成约定条件则启动分配,是一种精准、定制化传承的分配方式,通过既定条件的设置,对后代行为进行激励与规范,实现良好家风的传承。所附条件往往是具体、可衡量的行为表现,像考上哪类大学、养育几名子女、创立企业等,例如约定受益人取得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亦可指定院校白名单),可领取“教育奖励基金”,一次分配金额为 50万元。

  案例:标准化家族信托中的分配模板(中建投信托 )

  在实操中,家族信托的分配频率常以固定频率与附条件分配相结合,比如在中建投信托标准化家族信托的分配模板中,客户可勾选及填写具体选项进行分配规划,其中既包括固定期限分配,如基本生活和养老金,也包括附条件分配,如学业支持、家庭和谐、创业支持、消费引导等。

  中国家族信托专题研究报告(五)

  4.临时分配安排

  临时分配,即受益人可向受托人申请分配信托利益用于临时性大额开指的资金流 动性支持,例如罹患某类疾病(需有清晰的界定范围)可申请临时分配。在上表的中建投信托分配模板中,最后一项应急金即属于临时分配安排。以上四点仅是根据现行信托公司实践提炼出的分配方案特色,在实际操作中,一单家族信托可能呈现上述的多点特征。

  案例:分配方案多层面的灵活设计(长安信托)

  在长安信托的一单家族信托中,委托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家族信托,由受托人负责信托资金的投资配置,投配组合方案由委托人进行书面确认。信托利益分配方案较为复杂:一是在受益人存在吸毒、故意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或对委托人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时,经委托人或保护权已生效的保护人向受托人出具书面指令,可以暂停或取消向该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分配;二是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中固定分配、条件分配、临时分配三种方式并用,条件分配根据委托人对各受益人的期许和要求全部定制;三是剩余信托财产分配中,设置顺位资产接收人,前顺位资产接收人生存且行为能力或未放弃接受权利的,后顺位资产接收人无权接收剩余信托财产。

  资产配置更综合

  资金仍是家族信托的主流财产形式,即使在设立之初以非资金作为信托财产,也会因随着管理、运用、处分而产生资金(如不动产出租、售卖,资管产品到期收益等)。有信托资金,就意味着要对资金进行投资配置,对于全权委托型家族信托来说,资产配置能力是受托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依据委托人的信托目的以及主要财产类型,受托人统筹规划与之匹配的资产配置方案,确立资产配置目标、策略以及风险收益水平。与普通理财产品 仅追求收益的单一目的不同,家族信托账户资金有传承、保障等特殊目的,需要进行长期战略型资产配置。受托人充分考虑委托人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度和分配方案相关的流动性考虑、委托人提出的投资范围与限制等。在长期战略配置的同时,为把握短期投资 机会,受托人可以在征得委托人同意情况下,做短期操作。

  1.专业投资团队

  在行业转型的背景下,多家信托公司强化投研体系建设、组建专业投资团队,提高在资产配置和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以平安信托为例,通过集成公司各业务板块专家组建投资顾问 专家小组,为家族信托客户提供组合配置策略;公司内部为家族信托遴选优质资产和制定白名单库,满足客户家族信托财产长期和多元化组合配置需求;支持客户全市场配置金融产品 需求,公司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揭示,并严格落实投后管理。长安信托也已建立起一支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家族信托投资 配置团队,该团队目前十余人,成员均来自各家大型投资机构 ,具有丰富的投资和产品经验;为进一步丰富家族信托的可投资产范围,投资配置团队在筛选长安信托自主发行的传统信托产品 的同时,积极寻找外部知名机构发行的优质产品。民生信托 通过整合公司内部资源,以各部门优秀人才兼任的方式构建一支优秀的投资配置专家队伍,为家族信托账户提供更专业的投资配置。

  2.多元资产选择

  伴随信托行业 的转型步伐,信托产品从传统非标转变为“标品 +非标”的多元组合,涵盖非标信托产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流动性产品、股权投资等产品类型。多家信托公司进一步提升资产配置服务能力,以各公司内部产品为基础,制定家族客户组合投资 方案,发挥受托人主动管理能力,真正实现信托资金的合理、分散、有效配置;同时积极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以投资策略 等维度构建优质外部产品/管理人白名单,结合客户端的实际需求,适时引入家族信托外部投资顾问角色,打造高度定制化、专业化的大类资产配置服务。

  以中信信托为例,截至 2020年年末,其家族信托存量管理规模超过 500亿元,在资产配置上以买方顾问模式,坚持分散和择优的核心理念,构建开放式的综合资产平台,全市场优选管理机构,并给予客户一定参与决策权利。通过整合国内最优秀的投资管理人,构建起了专业的资产配置平台:固定收益类资产方面,中信信托自身即拥有市场领先的固收类产品,兄弟公司中信证券 (行情600030,诊股 )、中信建投 (行情601066,诊股 )证券在债券投资 上具备卓越实力与市场地位;权益资产方面,中信集团体系内的华夏基金 、信诚基金 均具备国内顶尖的权益投资团队,中信信托的千亿阳光私募 受托规模也积累了丰富的权益私募管理人资源;PE投资类资产方面,拥有最优秀的PE团队,如中信聚信资本、中信资本、中信金石等,且可以与中信集团协同投资;海外类资产方面,中信证券国际、建投国际、中信信惠资本等海外子公司在海外债券、权益、商品等领域均具备领先的特色业务。

  再以中融信托为例,截至 2020年年末,其家族信托存量管理规模已超过 110亿元,且基本为主动管理类。通过“主动管理 +优选外采”方式为家族信托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形成了以固收产品为核心资产,公募和私募基金产品 为卫星资产的投资策略。在长久期中,能够分散投资风险,分享资本市场 超额收益,以协同、开放的心态加强与银行 、券商 、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长期合作,共创、共享、共担,建立集成化、综合化、开放化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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