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国际-金马503号兴仁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中江信托 返5000元

  • 7.5%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00万

    起购金额

  • 24月

    存续期限

亮点:市场唯一一款纯政信,双A发债主体+城投担保+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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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全称 中江国际-金马503号兴仁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 中江信托 产品状态 停售
项目所在地 贵州 产品期限 24月
发行时间 2017-09-05 产品类型 组合投资
投资起点 300 投资方向 商业贷款
发行规模 2亿 付息方式 半年付息
返现 5000
项目进度 暂无
资金运用
受让“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拥有的兴仁县RMZF价值不高于2.4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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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说明 300万以上6.45%+1.05%
风险控制

1.融资方为AA级发债主体。融资方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黔西南州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 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曾于2015年11月成功发行7年期8亿元公司债,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评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2.优质应收账款足额转让。融资方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代建“兴仁县东湖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对兴仁县政府形成一笔价值不高于2.4亿元的应收账款。贵州东湖将此笔应收账款转让给本 信托计划,足额覆盖对应的募集资金规模2亿。

3. 兴仁县政府、财政局与融资方、信托公司签订四方合作协议,承诺统筹安排资金还款。近年来,兴仁 县经济快速稳定发展,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2.83亿元,同比增长14.2%,财政 总收入44.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亿元。

4.该信托产品将部分在贵州省发行,属地客户数量将不低于50%。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1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1.56亿元,至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49.15亿元,净资产44.86亿元, 累计管理信托财产6331.36亿元。其独有的属地化策略,是其稳健经营的重要基石

还款来源

1、兴仁县RMZF支付应收账款的划款;

2、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各项经营收入;

3、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各项经营收入
产品说明

融资方简介 融资方- 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AA级发债主体) 

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东湖”)成立于2011年12月1日,是由政府出资设立,授 权经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2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土地一、二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 的建设、运营;政府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投资、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商品混 凝土、沥青混凝土、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生态治理。    贵州东湖是黔西南州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目前主要负责黔西南州兴仁县范围内的市 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于2015年11月成功发行7年期8亿元公司债,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发 布的跟踪评级报告显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截止2016年 6月30日,公司总资产75.36亿元,负债25.0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3.18%。 

 

担保方简介 担保方- 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于2011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36210万元,是由兴仁县人民政府出资 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及经营管理方案。公司承担着公司 的经营范围包括:产权投资与实业投资;投资项目管理;基础设施代建;资产管理活动;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仓 库物流、有偿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地收储与土地整治;设备供应与安装;建筑材料经营;其他经 批准的业务。公司下设兴仁县金凤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兴仁县金凤凰物管有限公司、兴仁县金凤凰水务有限公司 、贵州薏苡酒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隶属于兴仁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是兴仁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主体、投融资主体、市场经营主体。截止 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75.48亿元,负债25.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3.43%。

投资提示:中江信托承诺对本产品条款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勤勉的尽 职调查,并建议进行配置。但并不代表中江信托对该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做任何保证。 产品的具体条款均以正式的投资说明书和合同为准。

认购流程

应收账款概况    本信托计划受让所募资金用于受让一笔价值不高于2.4亿元的应收账款,此笔应收账款持有人为贵州东湖新城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受兴仁县人民政府委托代建“兴仁县东湖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签署了《兴仁县东湖生 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回购合同》,而形成了对兴仁县人民政府的应收账款。具体受让情况及金额以《应收 账款(债权)转让合同》为准。   目前已取得了该应收账款形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仁发改[2015]16号)、项目环 评批复(仁环报表审[2014]56号)、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仁国土资函[2015]13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 第5200002015118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2000020151363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520000201511590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22322201603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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